为全面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积极响应中省政策,在我市24个贫困村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的原则,建设单个规模为300KWp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经过对贫困村实地勘察,并与电网公司就接入及消纳事宜深入对接,只有6个贫困村满足条件在本贫困村建设,其余18个贫困村由于地处偏远且电网接入和消纳等因素制约不具备建设条件,因此选择异地建设。
每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为300KWp,占地约10亩,本工程设计容量为0.3MWp,建设期为1个月,生产运行期为25年,年利用小时约1400小时,总投资210万元。采用热镀锌钢螺旋状基础、固定式热镀锌钢结构支架、高效多晶硅组件、组串式并网逆变器、交流汇流箱及智能化在线监测数采系统。
目前,经过各方努力,24个光伏扶贫电站均已全部建成并网,预计年可发电40万度,可实现毛收入近30万元(含国补),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8万元,既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又巩固了脱贫成果,为神木市贫困村组脱贫攻坚创出一条绿色、生态新途径。同时,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CO2)539吨,可减排二氧化硫(SO2)约3.54吨,氮氧化合物(以NO2计)1.37吨,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