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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News / 热点新闻
2024 - 0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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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羊场实现管理标准化集中连片的光伏发电板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小小马铃薯已发展成为大产业马铃薯的白色花朵闪烁于绿野之中从高空俯瞰,如今的神木市“飞地经济”示范园就像展翅鲲鹏,承载着区域内互相融通的新愿景,为神木探索乡村振兴新模式打开了窗口。随着神木市委、市政府《“村企结对强产业·工农融合促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神木有了村企结对帮扶的“行动指南”...
2023 - 07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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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投集团顺利增资入股杭锦旗晶元农牧业公司此次签约仪式是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深度融合、共谋发展、共创未来的重要一步,通过双方的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实现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打造混合所有制企业合作的生动典范。同时,集团公司希望以此次增资扩股为契机,积极推进朔方新能源大基地项目建设,通过生态治理、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杭锦旗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2018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试点在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重点行业全面放开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实践表明,发用电由计划逐步向市场过渡,大大促进了改革红利释放和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知》一方面明确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范围、原则和保障措施。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农林牧渔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范畴,均应该全面放开。另一方面继续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要求进一步落实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分类施策,抓紧研究保障优先发电、优先购电执行的措施,统筹做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规范管理工作。《通知》包括7个部分、共26条,...
发布时间: 2019 - 08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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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加快转型升级 发挥乡村产业领头雁作用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发轫于上世纪90年代的农业产业化,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涌现出一大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联农带农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已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生力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一)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形成乡村产业“新雁阵”。通过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各地加大财税、金融、用地等政策扶持力度,龙头企业不断壮大。龙头企业以标准、品牌和资本为“集结号”,聚集产业要素,带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一块抱团发展,截至2018年底,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97万家,同比增加2.6%;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近1.8万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243家,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达到72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数量超过23万家,同比增加12.13%,构建了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分工明确的“雁阵”体系,形成了培育一个企业、壮大一个产业、致富一方农民的格局。(二)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开辟农民增收“新空间”。龙头企业积极发挥“离农业最近、联农民最紧”的先天优势,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合作模式,形成龙头企业牵头、新型经营主体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目前,全国10个省份认定省级示范联合体近1000个。龙头企业与农户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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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部放开 电改迈出关键一步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有利于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根据《通知》,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用户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通知》明确,经营性电力用户全面放开参与市场化交易主要形式,可以包括直接参与、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其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明确的市场化方式等,各地要抓紧研究并合理制定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方式,中小用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也可以放弃选择权,保持现有的购电方式。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电力供需形势,针对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设定一段时间的过渡期。《通知》指出,积极支持中小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化交易。退出市场化交易或未选择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中小用户,在再次直接参与或通过代理方式参与市场化交易前,由电网企业承担保底供电责任。对于全面放开经营性发用电计划后的价格形成机制,《通知》明确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中,对于已按市场化交易规则执行的电量,价格仍按照市场化规则形成。鼓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签订合同时,以灵活可浮动的形式...
发布时间: 2019 - 07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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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厅、工信局)、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进一步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现就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  (一)各地要统筹推进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工作,坚持规范有序稳妥的原则,坚持市场化方向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清洁能源消纳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用户的稳定供应,加强市场主体准入、交易合同、交易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用户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  (三)经营性电力用...
发布时间: 2019 - 06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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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辅助打破先例 光伏与储能、可控电源合作空间打开不久前,按照国家能源局相关要求,在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的支持指导下,东北能源监管局经过半年多周密准备,印发了《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暂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则”)。这份“暂行规则”一经发布就引起了新能源业界的关注,究其原因,根据“暂行规则”内容,东北能源监管局考虑到东北地区光伏发展迅猛,对电力系统调峰已经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正式将光伏纳入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范畴。对此,一位业界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前的确很少有光伏纳入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先例,但随着光伏应用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电源接入电网,光伏必将承担一定的调频责任。而从另一个角度,这也有益于提高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在上述业界人士看来,“未来光伏发电配合储能,或者与火电等可控电源进行合作,或许将成为一种新常态。”在14个地区研究启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春节前,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司副司长陈涛表示,要大力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促进电力清洁、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据介绍,不断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持续推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是国家能源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之一。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尤其是清洁能源电力发展迅速,电源结构、网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系统规模持续扩大,系统运行管理的复杂性随之大大增加,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
发布时间: 2019 - 02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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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清洁化正在“加速度”记者日前从国家能源局获悉,我国煤电清洁高效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十三五”总量目标任务提前两年完成,已建成世界最大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与此同时,2018年,我国包括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显著提升,弃水、弃风、弃光状况明显缓解。中国能源清洁化正在“加速度”。经过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2014年以来,我国煤电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年排放量大幅下降,供电标煤耗也呈现明显下降趋势,煤电逐步成为提供安全、清洁、高效、可靠电量和灵活调节能力的基础性电源,有力推动了能源清洁发展,为大气污染防治做出了重要贡献。煤电完成超低排放改造7亿千瓦为推动我国煤炭清洁利用,实现煤电行业高效清洁发展,2014年以来,我国大力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我国煤电机组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7亿千瓦以上,提前超额完成5.8亿千瓦的总量改造目标,加上新建的超低排放煤电机组,我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煤电机组已达7.5亿千瓦以上;节能改造累计已完成6.5亿千瓦,其中“十三五”期间完成改造3.5亿千瓦,提前超额完成3.4亿千瓦改造目标。“煤电是保障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同时也是煤炭清洁高效的利用方式。”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煤电行业主动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发布时间: 2019 - 02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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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三季度风电并网运行情况据行业统计,2018年1-9月,全国新增风电并网容量1261万千瓦,到9月底累计风电并网容量达到1.76亿千瓦;1-9月,全国风电发电量26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平均利用小时数1565小时,同比增加178小时;1-9月,全国弃风电量22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4亿千瓦时。1-9月,风电新增并网容量较多的省份是内蒙古(193万千瓦)、江苏(156万千瓦)、山西(117万千瓦)、青海(110万千瓦)、河南(86万千瓦)。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份是上海(1909小时)、江苏(1857小时)、云南(1848小时)、辽宁(1750小时)、福建(1722小时)。
发布时间: 2018 - 11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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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二审:明确土地经营权可流转人民网北京10月23日电 (栗翘楚)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2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继续审议。草案拟明确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保护,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关键是要明确和保护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经营预期。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有必要赋予土地经营当事人一定的选择权,通过建立土地经营权的登记颁证制度,合理平衡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规范农户收回土地经营权的行为。据此,增加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外,二审稿还对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的延长期作了规定。初审稿只对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作了规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应当包括草地和林地的承包关系。建议增加规定:“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 2018 - 10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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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经体〔2018〕956号),确定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等28个项目为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至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第一、二、三批共确定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320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提出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向社会资本放开配电业务是中发 9号文明确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配电网业务范围,即指满足电力配送需要和规划要求的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及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网增容扩建。文件中也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通过竞争创新,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电服务。此外,也明确提出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适用本办法。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016年8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向各地下发《关于请报送...
发布时间: 2018 -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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